说明: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辅导团实施要点(下简称该实施要点)、国立台南高级商业职业学校(特教辅导团高中分团受委办学校,下简称高中分团)111年4月22日南商辅字第1110700061号函办理。
二、 为聘任具备特殊教育教学经验与服务热忱之优秀特殊教育及辅导人员,担任本署高中分团辅导员,协助学校有关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辅导功能,达成辅导工作目标,提升特殊教育品质,办理111-112学年度辅导员遴选。
三、 本次辅导员遴选要项,说明如下:
(一) 高中分团111-112学年度预计置专任辅导员1人及兼任辅导员15人,共计16人,其中,行政资源组置兼任辅导员4人、课程教学组置专任辅导员1人与兼任辅导员4人及情支辅导组置兼任辅导员7人(111-112学年度辅导员最终新聘任人数,将视109-110学年度专任、兼任辅导员续聘作业后而定)。
(二) 参与高中分团下设行政资源组、课程教学组、情支辅导组3分组专、兼任辅导员遴选之资格、条件,详如附件遴选简章。
(三) 遴选方式依序采推荐(由学校推荐或有意者自荐)、书面审查(必要时采面谈)。
(四) 本届辅导员任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五) 担任辅导员期间之权利:
1、 专任辅导员者,得以全时支援方式从事辅导团工作;所遗课务,由所属学校另聘代理(课)教师授课,但应每周返校授课至少2节。
2、 兼任辅导员者,以部分时间公假支援方式,从事辅导团业务工作,每周并得减授课4节。
(六) 对辅导员之奖励:
1、 服务期间绩效优良者,得依相关规定核予叙奖。
2、 本署补助辅导员之所属学校,按辅导员人数计算,每人每学年度新台币5万元,供该校作为推动课程及教学之用。
四、 请有意参与遴选之教师,备妥报名表、备审佐证资料,依序装订后,于111年6月2日(四)前,以挂号邮寄或迳送至「70263台南市南区健康路一段327号国立台南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吴专案助理收」。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辅导团实施要点(下简称该实施要点)、国立台南高级商业职业学校(特教辅导团高中分团受委办学校,下简称高中分团)111年4月22日南商辅字第1110700061号函办理。
二、 为聘任具备特殊教育教学经验与服务热忱之优秀特殊教育及辅导人员,担任本署高中分团辅导员,协助学校有关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辅导功能,达成辅导工作目标,提升特殊教育品质,办理111-112学年度辅导员遴选。
三、 本次辅导员遴选要项,说明如下:
(一) 高中分团111-112学年度预计置专任辅导员1人及兼任辅导员15人,共计16人,其中,行政资源组置兼任辅导员4人、课程教学组置专任辅导员1人与兼任辅导员4人及情支辅导组置兼任辅导员7人(111-112学年度辅导员最终新聘任人数,将视109-110学年度专任、兼任辅导员续聘作业后而定)。
(二) 参与高中分团下设行政资源组、课程教学组、情支辅导组3分组专、兼任辅导员遴选之资格、条件,详如附件遴选简章。
(三) 遴选方式依序采推荐(由学校推荐或有意者自荐)、书面审查(必要时采面谈)。
(四) 本届辅导员任期自111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五) 担任辅导员期间之权利:
1、 专任辅导员者,得以全时支援方式从事辅导团工作;所遗课务,由所属学校另聘代理(课)教师授课,但应每周返校授课至少2节。
2、 兼任辅导员者,以部分时间公假支援方式,从事辅导团业务工作,每周并得减授课4节。
(六) 对辅导员之奖励:
1、 服务期间绩效优良者,得依相关规定核予叙奖。
2、 本署补助辅导员之所属学校,按辅导员人数计算,每人每学年度新台币5万元,供该校作为推动课程及教学之用。
四、 请有意参与遴选之教师,备妥报名表、备审佐证资料,依序装订后,于111年6月2日(四)前,以挂号邮寄或迳送至「70263台南市南区健康路一段327号国立台南高级商业职业学校吴专案助理收」。
国立台东大学附属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