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文化部宣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10条之1规定

  • 2025-10-21
  • RulingDigital
说明: 
一、 依据文化部114年10月15日文影字第11420436701号函办理。
二、 为确保艺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于112年增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10条之1,针对艺文表演票券常见的黄牛行为「加价转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规管。
三、 为避免学生族群违反规定,请协助宣导,不要购买黄牛票、转贩售票券不得加价、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挂程式)购买艺文表演票券,以免触法。
四、 检送黄牛防制宣导海报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