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8条第4项及「公立学校教职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10条第3项规定解释令

  •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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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5年6月18日
发文字号:台教国署人字第1150055766号
主旨:检送「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8条第4项及「公立学校教职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10条第3项规定解释令1份,请查照转知。
说明:依教育部115年6月11日台教人(四)字第1154201554B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