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台东县政府办理113学年度国民中小学本土教育整体推动方案— 「国民中小学闽南语、客语及原住民语文教学支援工作人员培训认证」

  • 2025-05-05
  • RulingDigital
说明:
一、 依据「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援人员聘任办法」及「台东县国民中小学本土教育整体推动计画」办理。
二、 为充实本县本土语文课程师资、提升本县教师本土语教学知能,办理本土语文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能力认证工作,以储备师资,提高本土语文教学品质,旨揭计画内容如下:
(一) 参加资格:
1、 闽南语文:年满20岁以上,持有教育部台湾闽南语语文能力认证中高级(含)以上证书或国立成功大学台湾语文测验中心全民台语认证中高级(含)以上证书。
2、 客语文: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中高级(含)以上客家语能力认证证书。
3、 原住民族语文:取得原住民族委员会中华民国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发之原住民族语言能力认证考试合格证书,或103年1月1日以后核发之原住民族语言能力认证测验高级(含)以上合格证书者。
(二) 认证办法:认证工作分2阶段进行,2阶段均合格者,由本府核发认证合格证书。
1、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2、 第二阶段:参与课程、试教及笔试。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114年5月12日前填写报名表单;将于114年5月15日于台东县教育处首页公告审查通过名单。
(四) 报名方式及地点:
1、 报名方式:请填写报名表单:https://forms.gle/yMR7AQCcL5v1sSXT9,或至全国教师在职进修资讯网(课程代码5016973)填写报名资料,并于填写时上传填写报名资料,并将相关文件之「彩色扫描档」或「彩色照片档」上传报名,各项资料档案图片文字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2、 研习时间:114年5月17、18日及6月7、8、14日共5天,共5天。
3、 研习地点:国立台东专科学校诚朴新校区综合教学大楼一楼(台东市正气北路911号)。
三、 检附台东县113学年度国民中小学本土语文(闽南语、客家语、原住民语)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认证计画、报名表及切结书各1份。
四、 本案如有疑义,请迳洽广原国小严家俊主任,电话:089-862923分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