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5年9月16日
发文字号:台教国署人字第1150089249号
主旨:公职人员之宣誓,请依宣誓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请查照。
说明:依教育部115年9月10日台教人(二)字第1150092495号函转内政部115年9月8日台内民字第1150221758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5年9月16日
发文字号:台教国署人字第1150089249号
主旨:公职人员之宣誓,请依宣誓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请查照。
说明:依教育部115年9月10日台教人(二)字第1150092495号函转内政部115年9月8日台内民字第1150221758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国立台东大学附属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