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机关发生重大灾害或死亡安全卫生事故审议小组作业要点」,并自115年5月1日生效

  •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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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书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5年4月23日
发文字号:台教国署人字第1150038618号

主旨: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修正「机关发生重大灾害或死亡安全卫生事故审议小组作业要点」,并自115年5月1日生效,请查照。
说明:依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115年4月17日公护字第1159060063号函及教育部115年4月21日台教人(五)字第1150040759号书函办理。